作為一個消費者 站在利益立場 固然歡迎消費市場有競爭 但作為消市費市場的個體戶小老板 這樣做就十分愚蠢。你平到等冇利潤激敗同街的幾個同行 要花費多少血汗和金錢? 等你壟斷生意後加番價 不出數月肯定又會有幾個新勇士和你鬥平。我家附近一條街內就有幾間燒味店就是如此 不斷有結業的燒味店 和新開張的。象[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般]割喉式鬥平大減價。結果如何也不用筆者多言。
鬥平大減價 也是大財團的慣常營運方式 晤通財團不曉得以本傷人 最終弄至害己害人的道理嗎? 此言差矣! 財大氣粗的大財團 有與供應商討價還價的能耐 成本已較個體戶便宜好多 此外還有不少隱藏得益 例如大數據的收集 資金流的裨益 應付帳期愈長 得益就夠愈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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