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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

殲滅上進心的公屋政策

 
樓下管理員剛辭了職,十幾年交往真有點吾捨得,原來辭工原因竟是怕入息超額,需交回公屋單位**。
公屋入息限額還算合理,但資產限額則頗為荒謬,高官們是否知道現在香港的樓價水平?兩夫婦若工作多年,要有>$86750月入確實不易,但有>174萬資產有多難?這無疑是迫公屋居民不要有上進心去累積財富,永遠停留在草根階層。
*但若超過限額,再要富戶交多些租金也屬合理。
**經內子[深入調查]管理員是為避交富戶租金才吾do,他應末到要交回公屋的級別。

2 則留言:

  1. 香港既房屋政策完全係有問題,以前總叫有上流既皆梯,公屋—>居屋—>細價私樓,之後再上,透過逐皆層上去改善生活環境。但依家細價樓已經離晒地,而且公屋質素同環境什至比某d私樓更好,到真係有能力買私樓既時候,生活環境質素反而要下降,咁重點叫人有動力向上流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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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負幾百萬債住私樓,樓價升你末必能賣,因要住。樓價大跌有可能要燒炭!若我是公屋居民一定吾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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