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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月21日星期六

我對派高息股的看法(二)

** Due to the issue of extraordinary dividends by Hutchison Whampoa, $6 per share  or totally $1.8 billion was paid out by the company, releasing a great latent value. Accordingly,Perchase was Highly recommended.
這是摩根士丹利刊於1984年,南華早報的文章。其後和黃股價在不足年半內,大幅跑贏恒生指數成條街。
當然我的意思是同一間公司,願派高息比不派的,應值較高評價。而並不是一間派高息的次級公司,比一間派息率一般的優質公司更有投資價值。

8 則留言:

  1. 這可是雞蛋問題。
    這$6可能是以往派剩的股息再產生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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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這事件我有深刻印象,是由於那年我才第一次有錢,買入一手長江實業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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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大部份恒指成份股都願意派付股息。
      有些甚至有特別息,如早前長實,及近年的恒生中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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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billy 兄係邊度搵到咁多年前既紀錄?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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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Joseph 說來話長,希望不要悶親你。
      80年代初,華文報刊甚少刊出外資大行報告,要看就只有看洋報。
      我住的是舊區,很多報攤都不賣南華早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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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只有去圖書館借看,說來失禮.我雖中學畢業,但連上述的英文股評,都不全明白,唯有炒下回家查字典,覺有用的就在日記寫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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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當時外資大行刊出報告的不多,除摩根外,就只有獲多利,唯高達和怡富。今天的一哥,高盛.當時我連聽都未聽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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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Billy兄 你對長江集團的前景,有可看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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