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點不解, 香港已取消遺產稅, 為何富人仍要設立信託? 後來才知海外很多國家的資產,就算持有人係非該國公民, 都要抽遺產稅. 因而信託的受益人就可合法避交, 能夠受到的保障確實強好多, 而且信託的受託人, 多為資產管理專才, 投資成績一般都比常人優質好多.
1958年何東先生撥出50萬元, 成立了一個慈善信託交與匯豐管理, 年年都有損錢做慈善, 1997年該信託資產以增至6億元. 而據長輩說: 70年代政府有部門, 幫一些未成年的遺產繼承人購入獅子銀行股票作保值, 相當明智. 但時移世易,希望他們不要一本通書看到老, 現今都如此做.
計埋平均年回報有接近20%.(未計捐左既錢)
回覆刪除咁都好厲害!
的確不錯,但可能要好多$才做你生意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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