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長江集團為釋放潛在價值 便將集團改組 非地產業務注入長和(001), 地產業務注入長實(1113) 而大股東李嘉誠家族 佔有上述兩公司逾三成權益。七年過後 兩間公司的業績 勉強來說只屬中規中矩 而後者表現比前者好一點點而矣! 但各兩千餘億的市值 相比科技新貴 亦有點寒酸感 而對大市的影響力亦有限。
又經過一連串財技運作 李家持有長實的股權已增至約45% 而在長和的股權卻無顯注增加,長實近來不無正業 涉及甚多非地產業務 亦有違集團改組初衷。假約長和及長實再到合併 筆者亦不會感到意外。
合併對大股東有多少好處 才會是集團會否再度重組的最重要誘因。假設以現價合併 李家佔新集團的權益約36% 控制權無大變動 但新公司市值達四千五百多億元 即時可從新地(016)手中奪回港資一哥的地位 而且公司規摸加大近倍 在融資 發債方面必然更為有利。
但長和債務不輕,李家應該會比較喜歡集中持有債務超輕、現金比較多的長實。
回覆刪除但長和債務不輕,李家應該會比較喜歡集中持有債務超輕、現金比較多的長實。
回覆刪除但長和債務不輕,李家應該會比較喜歡集中持有債務超輕、現金比較多的長實。
回覆刪除我買了長和 卻無買長實 失敗呀!
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