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蘋果日報訊,證監會擬優化投資者賠償制度,就每項違責向每名投資者支付的賠償上限由15萬元提高至50萬元,與金管局的存款保障計劃賠償上限一致,並涵蓋互聯互通內的A股市場,即滬、深股通內股份。
這對我這些買/賣頻密的散戶來說,無疑是個大好消息,因可較為放心於股票行進行交易,省回不少佣金。
待核實消息正確後,便可付諸實行,將大部份交易於股票行進行,銀行店大欺客濫收費用,相信其證券業務必然會受到影響。
*註:至今仍未落實賠償上限至50萬元,現時最高賠償額仍為15萬元,詳情可至電25237382(投資者賠償有限公司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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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LISA提點,我也不會盡信報刊,所以表明[待核實消息正確後,便可付諸實行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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