否决阿里巴巴集團來港上市, 可說是一大失策, 當全球先進金融城市都千方百計吸引大型企業上市的時候, 香港竟將阿里巴巴拒於門外, 美其名是保障投資者的權益, 不批准同股不同權的阿里巴巴來港上市, 但諷剌的是卻批准大量劣質公司在港上市.
香港有關方面為何不明白,越多巨無霸公司在港上市, 香港的經濟就越發達, 金融中心地位就會更加鞏固. 而阿里巴巴在紐約上市, 每日成交額達幾十億美元, 差不多是港交所每日交易額四成多. 若 阿里巴巴能在香港上市, 必定對香港整個證券業大有裨益.
事實上, 香港大部份的投資者都是成熟和理性的, 何需有關當局保護. 而往績亦表顯出有關當局對投資者的保護有多大 !
我只好透過中國動向持有它。
回覆刪除我也是.
刪除若看好阿里巴巴,為何不直接買入,開美股户口很容易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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