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今年剛滿三十三歲,身家剛巧也是三十三億元,本人亦從無於社會工作過一天,所有財富增值全賴天份,投資經歷如下:
2004年本人剛滿18歲,便以[利是錢]數萬元,於XX股票行開了個孖展戶口,期後十多年不斷盡用展孖,先後買入騰訊、舜宇、瑞聲,並看清形勢分別於439、174、134元盡數沽清,兼反手做空,若連槓杆都計埋,獲利都已萬倍計。
基於對香港的感情,希望教懂港人識炒股,吾打工都掂。決定開班授徒,每堂學費$888,所得資金除去行政費後,將全數捐於[環球山區貧民炒股基金],好讓全球貧民學識炒股,撤底消滅貧窮。
PS:上述笑話純屬虛構,如有雷同,實屬巧合。
嘩, 買六合彩期期中晒頭獎, 可能都無佢咁好賺!
回覆刪除笑話而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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