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妹是個典型的事業成功女性,四十多歲年薪百萬,有車有樓,但婚姻卻甚不如意,早早就婚姻失敗,前夫留給她的只是一個三歲小孩,贍養費則毛都無條,婚姻失敗主因是女尊男卑,收入相差太遠,女的忍到,男的反而受不了,做出種種荒謬的行為。
本來我都有點體諒他,但他與表妹分手時竟要求女方付出一筆分手費,這點就可看出男的豈止自尊心重,而且人格都頗有問題。
聽聞他們結婚後,他不但沒有分擔供車、供樓之費,連一家人出街吃飯也甚少結賬,看來他已早就預見這段婚姻不會長久。當年我還讚表妹精明,董得盡早止蝕,怎知最近聽聞他們快將復合,衹好望天祐表妹!
我當然明白一個帶著小孩,事業成功的中年女士,要找第二春是多麼困難。反過來說,若[表妹]是[表弟],以其條件,願做他兒子繼母的女生,可能由紅磡排隊排到尖沙咀。真感恩自己是男性,只要賺到錢,其他的都問題不大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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