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兩夫婦屬高消費一族,要保持現有生活質素要年花120萬元。
而他們回港後,因投資失誤已損失230萬元,他們討教林本利先生應如何是好。
林本利先生的分析可看原文https://hk.finance.appledaily.com/finance/realtime/article/20181208/59003075
若我的處境與該對夫婦相同,會將170萬元是人民幣基金沽清,全數買入匯賢房託(87001),每年收取約14萬元股息,這基金前時已蝕去30萬元,證明管理不善,留來做乜?
盡買200萬元政府年金,每年全無風險收13.2萬元利息。
反正在加國的自住物業都是空置,我也讚成林教授的建議,值$18M的物業年收20多萬元,應問題不大。
原本800萬元的加、港股票+400萬元現金,全數轉為一籃子優質港股如中電、恆生、恆地、新地、九置、中銀香港、港燈SS、香港電訊SS及一些高息REIT,每年約50萬元股息難度不大。
剩下200萬元現金傍身。
不計現金,上述資產已能產生約年入$1M被動收入,若維持年花120萬元,則只欠20萬元,可從本金提用,吃息不夠用可吃本,無為將來人就上天堂,老本就在銀行!
钱多都有烦恼。
回覆刪除我若有他這麼多錢就不會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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